今天给大家分享造价咨询管理依据,其中也会对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工作指引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简略信息一览:
工程造价标准体系——工程造价标准(2)
英国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有着悠久的历史,经过几百年的实践形成了全英统一的工程量标准计量规则(SMM)和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形成了一个科学化、规范化的颇有影响的独立专业。
在掌握了基础理论之后,学生需要学习工程造价的具体方法和技术。这包括工程量计算、定额应用、价格信息查询、软件操作等。工程量计算是工程造价的核心内容之一,它要求学生能够准确地计算出工程项目的各个组成部分所需的材料、人工和机械费用。
然而,随着我国加入 WTO,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要求下,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也要逐步向国际接轨,按国际惯例,定额的原义是消耗的量的标准,并没有将价格固定在定额中。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还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定额管理。按国际惯例,在定额管理问题上是***取统一消耗标准方式发布。
工程造价主要学: 西方经济学、土木工程概论、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工程经济学、经济法、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建筑定额与预算、工程设备与预算、安装工程预算、建筑电气施工预算等课程以及课程设计,工程施工实习和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写作。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1、第一条:所有在中国境内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机构,均需遵循本办法进行管理,确保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第二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即接受委托提供建设项目造价确定与控制专业服务的中介组织,必须持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保障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健康发展,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7?
1、总体而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虽然提供了许多有用的信息,但它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直接作为法律依据。对于具体的实施情况,还需要关注后续的官方公告。
2、第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与委托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上下浮动幅度在20%范围内。第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附件一)。
3、它后面的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个征求意见稿没有法律性,这个只是向社会征集意见的,没有形成法律法规等具有法律效力的。
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查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与委托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上下浮动幅度在20%范围内,不是打两折。
5、第一条:所有在中国境内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机构,均需遵循本办法进行管理,确保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第二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即接受委托提供建设项目造价确定与控制专业服务的中介组织,必须持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
6、工程造价争议案件鉴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如因鉴定结论失误导致案件重审,原鉴定单位需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如果确认原结论误差在±3%以上。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为施工合同工期加2个月。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14)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工程预算书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并签字。相关法律法规如下:《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从事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者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造价员编制的建设工程造价文件应当经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
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主要材料)或称为未计价材料。在定额项目表下方的材料表中,常看到有的数字是用“( )”括起来的均为主材,括号内的材料数量是该项工程的消耗量,但其价值未计入基价,材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或者***公布的信息价格。
说明: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委托双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
土方工程、石方工程清单项目中不再包含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直接成本)时,应独立设置“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项目。
造价咨询收费标准86号文件
造价咨询收费标准86号文件是中国工程造价行业的法规性文件,于2009年发布,旨在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收费标准。该文件依据质量、内容、技术难度、服务时间、服务对象等一系列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为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提供了收费框架和比较基准。
建设部86号令已经作废。根据查询相关***息显示:原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已于2016年废止,请问最新的执行标准是那个文件,谢谢,回复请注明文件详细名称及相关连接。
合肥市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的最新文件并非皖价服[2007]86号文,而是由合肥市造价站发布的其他文件规定。 请查阅相关附件,以获取关于规范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具体通知内容。
根据xx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x价房[x]86号)文件规定,对于结算审计最终净审减额超过以上部分和净审增额的,施工单位自愿承担效益审计费。 基本审计费和低于的效益审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八 工程造价鉴证 鉴证标底 8 ‰ 6 ‰ 5 ‰ 4 ‰ 3 ‰ 2 . 5 ‰ 注: 1 ﹒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咨询收费可参照原国家计《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 [1999]1283 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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