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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英美法国家的买卖法
1、虽然美国法认为合同违约责任类似于严格责任,即卖方即使没过错也应该为违约造成的损失负责,但UCC里仍有“不可抗力例外”,即若出现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未预见到的情况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则合同取消,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2、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案法律的冲突,涉及到法律管辖与适用的问题。若买卖契约受联合王国某一地区法律管辖,但条款规定适用另一国家法律或旨在替代法案中规定,则法案12至15条与55条规定仅服从于法案第61条第(6)款,仍对契约有效。合理时间被视为事实问题,属于法律判决的一部分。
3、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分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但(发盘和接受)是交易磋商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步骤。
国际商事代理代理的种类
1、国际商事代理的类型主要分为三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在国际贸易中,代理关系根据委托授权的范围可分为几种形式:独家代理,又称专营代理,是指在特定地区和时期内,代理商享有独家销售指定商品的权利,不得代理其他同类产品。这种代理模式保障了代理商的佣金权益,通常应用于出口业务中。
2、代理通常被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种类型。在国际贸易领域,代理方式根据授权程度的不同,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独家代理、一般代理、总代理和特约代理。独家代理,即Sole Agency,是指在特定区域内、特定时间内享有代销指定商品的专营权,不得再代销其他来源的同类商品。
3、在美国商事代理主要是在行业惯例范围和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从事的专项商务代理,如代销商(即代办商)、代销保证人(即保付商行)、各类经纪人、特权代办、拍卖人等实施的代理行为。在我国,商事代理活动在经济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我国至今没有关于代理商或商事代理行为的专门立法。
4、根据代理名义的不同,商事代理可以分为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依据代理权限的大小,商事代理可以分为一般代理与全权代理。
5、代理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和特征,代理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例如民事代理、商事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民事代理主要涉及民事生活中的事务;商事代理则更多地涉及商业活动;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代理关系;指定代理则是通过某种特定方式确定的代理关系。
6、根据传统代理法原理,在代理关系中,本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称为内部关系(Internal Relationship);本人与代理人对第三人的关系称为外部关系(External Relationship)。同样,在国际商事代理法中,也可以将其中的法律关系发为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两类。本节主要介绍这两类关系。
法系的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亦称普通法系或海洋法系,起源于中世纪的英格兰。 该法系主要源自盎格鲁-撒克逊习惯法与诺曼底封建法的结合。 威廉公爵在诺曼底征服后,为了加强王权,派遣***官到英格兰各地处理案件。 在处理案件时,法官会依据当时的风俗习惯和***教道德作出判决。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成文法系、民法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因为它的历史渊源是罗马法和日耳曼法,此外还有教会法、商法和城市法)。它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影响深远的法系。它以欧洲大陆的法国和德国为代表,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融合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为世界性的法律体系。
《外国法制史》中,西方的两***系分别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它们各自的特点如下: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日耳曼法系,其特点包括: 深受罗马法影响,将罗马法演变为基本法源的民法体系,并作为整个法律制度的基础。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是该法系的核心和标志,分别代表拉丁分支和日耳曼分支。
英美法系是西方国家中与大陆法系并列的历史悠久和影响较大的法系之一。综上所述,英美法系是一种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注重判例、传统和习惯,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历史地位的法系。
关于不同法系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以及不同法系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有哪些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