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阐述了关于北京造价咨询管理办法,以及北京造价咨询管理办法细则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简略信息一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1、根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造价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总造价、建设单位自行筹措的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费用。在建设工程造价计算过程中,应当依法***用合理、适用的计价方法,并明确各项费用的计算标准和组成结构,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建设工程造价指标。
2、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
4、第四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应当建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第五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5、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6、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1、第一条:所有在中国境内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机构,均需遵循本办法进行管理,确保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第二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即接受委托提供建设项目造价确定与控制专业服务的中介组织,必须持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保障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健康发展,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系指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系指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应具备的技术力量、专业技能、人员素质、技术装备、服务业绩、社会信誉、组织机构和注册资金等。
5、【答案】:B、E 跨地区承接业务不备案的、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的应处以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故 A、C 选项错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故 D 选项错误。
6、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C 选项: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D选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 30 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文内容
第一条:所有在中国境内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机构,均需遵循本办法进行管理,确保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第二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即接受委托提供建设项目造价确定与控制专业服务的中介组织,必须持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保障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健康发展,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系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资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7?
1、第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与委托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上下浮动幅度在20%范围内。第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附件一)。
2、总体而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虽然提供了许多有用的信息,但它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直接作为法律依据。对于具体的实施情况,还需要关注后续的官方公告。
3、它后面的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个征求意见稿没有法律性,这个只是向社会征集意见的,没有形成法律法规等具有法律效力的。
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查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与委托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上下浮动幅度在20%范围内,不是打两折。
5、建设部86号令已经作废。根据查询相关***息显示:原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已于2016年废止,请问最新的执行标准是那个文件,谢谢,回复请注明文件详细名称及相关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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